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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督促离职员工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公告
日期:2026-7-28

关于督促离职员工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公告

宜昌江峡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停业解散。为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,保障离职人员档案正常流转使用,现就原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转移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档案转移范围

所有曾在我公司就职、人事档案现留存于本公司的离职员工。

二、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

  1. 必备材料:档案接收机构出具的正规《调档函》(接收单位可为新就职企业、户籍地/常住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公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具备档案托管资质单位);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  2. 办理方式: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公司指定办公地点现场办理档案调取、转移手续;确无法到场的,可将上述材料邮寄至办理地址,或经沟通后将电子版材料发送给对接联系人进行办理。
  3. 办理内容:核对档案信息、签署档案移交签收单,完成档案转出。

三、办理时限及逾期处置

  1. 档案集中办理截止日期:2026年9月30日
  2. 逾期处置:自截止日期次日起,仍未前来办理调档手续的人员,我公司将严格按照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》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,统一将全部遗留人事档案移交至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托管。
  3. 责任说明:档案移交托管后,因档案存放地点变更、手续衔接滞后、政审/入职/退休办理受阻等产生的一切问题、相关责任及费用,均由档案持有人本人自行承担。

四、办理相关信息

  1. 办理地址:宜昌市发展大道29号 宜昌江峡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01综合管理办公室
  2. 对接联系人:柳文星
  3. 联系电话:13872577493(微信同号,工作日咨询)
  4. 办公时段:周一至周五 8:00-12:00,13:30-17:00;法定节假日休息,不办理相关业务。

五、其他提示

  1. 请相关人员合理安排时间,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档案转移,避免后续使用档案受阻;
  2. 咨询、核对档案相关信息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联系;
  3. 本公告为正式催告通知,请相互转告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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